各位任课教师及2008级各班级:
社会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重要环节,也是保障学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的重要途径。为有效开展本期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的社会实践教学,特安排如下:
一、社会实践内容
1、爱国主义
2、青少年犯罪
3、社会公德
4、和谐社会
5、职业道德
6、人生价值
7、社会主义新农村
二、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
2008级所有班级全体学生
三、社会实践的形式
学生利用课余时间,自由组合,在节假日自行社会实践。
四、社会实践要求
1、学生任意选择社会实践内容之一进行实践活动。
2、完成字数不低于1500的社会实践报告,并于第17周将打印文稿交任课教师处。
五、注意事项
社会实践活动期间,请教师认真履行职责,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确保本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。
思想政治理论教研室
2009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