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研室
评卷实施办法
1、考试结束后,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3周内完成。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,有争议的需集体讨论决定。
2、采用集体评阅方式,由2名以上任课教师开展试卷评阅工作,由教研室统一地点、统一时间、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。
3、试卷评阅后,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,平时成绩不应该在卷面上体现。
4、阅卷结束后,要组织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。
5、课程的总分、原始成绩单、网上登录的成绩三者要统一。
6、评阅试卷后,任课教师应对所任班级学生总体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,填写《试卷分析表》,并将打印成绩单、平时成绩单、试卷分析表等与试卷一起装订,检查后上交教研室。